该法规具有较强的探索性 。充分发挥法律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该法规在全国范围内首次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强化对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保护,藏区菜篮子保供基地的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该法规的制定得到了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人大常委会及省农业农村厅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 ,
该法规具有明显的补充性 。对推进绿色(有机)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积极作用。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获悉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的专家认为,
我市是全国唯一一个获得“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称号的市 ,带动并巩固提升全国绿色有机农业示范区建设成果,创制性地将国家对绿色(有机)农产品的农业投入品使用推荐标准转化为农业投入品法定使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