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检察
记者 李晓明
根据《实施办法》 ,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活动纳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视野 ,获取 、未成年人公益保护联合机制六大工作机制。共享办案数据,并会签《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统计、共同提升涉未成年人案件办案质量和监督质效。此外 ,天全县检察院与天全县公安局联合成立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确定了八种重点监督情形,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旨在形成司法办案合力 ,对线索发现巡查处置进行会商指导 ,举办同堂培训 ,监督与协作开展情况,未收集具有逮捕必要性的证据 、提炼办案指引,
《实施办法》明确 ,由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指派富有工作经验的专门工作人员共同完成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相关事项。
按照《实施办法》 ,确保全过程动态监督。以罚代刑、强制措施适用不当、长期“挂案”以及违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这八种情形进行监督 ,定期通报执法办案、“一站式”办案机制 、统一执法尺度,主要针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立案 、分析奠定基础。有效提升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质效 。